財政部介紹,為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降低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機構涉農涉小業務經營成本;提升“三農”、小微主體稅收優惠的可獲得性。
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包括:納稅人為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借款、發行債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入,以及為上述融資擔保提供再擔保取得的再擔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100萬元(人民幣,下同)提高到500萬元。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18年擬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將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0%等。
與此同時,財政部還引導金融機構重點向農村地區傾斜,更多投向鄉村振興。為緩解農業融資難、融資貴難題,實現財政金融協同支農的機制創新,推動構建多層次、多樣化、廣覆蓋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引導保險公司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投入,不斷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設立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重點人群。
財政部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推動農業信貸擔保服務網絡向市縣延伸,促使金融資源更多流向農村地區,引導社會資本規范參與農業PPP項目,持續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提檔升級。加快推進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籌建工作,強化對省級融資擔保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規范引導,帶動地方各級融資擔保機構共同落實基金設立目標。支持地方開展特色農業保險。優化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正向引導作用,讓政策更加聚焦于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